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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平台获信息 故意欺瞒设骗局

时间:2018-06-25 09:45 来源:检察日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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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货车帮微信平台获得配运信息,设下骗局,非法获利5.3万余元。近日,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游某批准逮捕。

   4月5日,高某和游某通过微信加入货车帮微信平台,获取张某发布的从开原到山海关运输玉米的货运信息。随即,高某联系信息发布人,谎称自己有货车,能运输玉米。之后又以货主的身份联系另一物流货站,雇到一辆货车,并骗取了货车车主的营运许可证、司机的驾驶证等信息。做好这些准备后冒充货车车主与货主张某联系,用营运许可证和司机驾驶证等信息骗取其信任,让司机到开原粟谷丰粮食贸易公司拉上32.46吨玉米并变卖。高某、游某获得赃款5.3万余元,之后二人潜逃。

   4月12日,高某、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唐兴胜 许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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