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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7日,记者从省交通运输部门获悉,7月1日起,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将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对车辆运输车挂车进行核查比对,对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予以劝返。
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本地区整车物流企业的监督检查,全面核查不合规车辆更新退出计划执行情况与新车购置情况,督促工作进展滞后的企业加快更新退出进度,禁止使用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超出退出期限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运营。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将督促各地加强源头执法,加大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乘用车制造企业生产厂区的监督检查,确保完成不合格车辆运输车的退出、改造工作。
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运政和路政执法部门将核查车辆运输车行驶证信息,对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挂车退出期限进行核查。对于超出退出期限或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对违规装载和运输的企业及当事人,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把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相关信息逐级进行上报,交通运输部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记者章娜)